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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生育报销期限过了怎么办?

发布时间: 2023-11-24 浏览次数: 443 作者: 德迈

随着我國(guó)生育政策的逐步放宽,越来越多(duō)的家庭开始关注生育保险的问题。然而,对于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政策和流程,许多(duō)准妈妈和准爸爸们仍然存在不少疑惑,尤其是对于申请生育报销期限的问题。

  一、生育保险报销期限及规定

  1.生育保险报销期限

  根据我國(guó)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,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,应在生育或手术后及时将相关材料交给用(yòng)人单位,用(yòng)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或手术之日起180天内填报《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》并向市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。

  2.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

  (1)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;

  (2)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(死亡)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;

  (3)生育女职工、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
  (4)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收费发票(原件及复印件);

  (5)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;

  (6)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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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、生育保险报销期限过了怎么办?

  1.生育保险报销期限过期的处理(lǐ)方法

  如果生育保险报销期限过期,职工可(kě)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延期。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》的规定,职工在生育保险报销期限过期后,可(kě)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延期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可(kě)以延期办理(lǐ)生育保险待遇。

  2.申请延期的条件和程序

  (1)条件:

  ①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齐全;

  ②职工在生育或手术后180天内未能(néng)及时提交报销材料,且未超过2年;

  ③用(yòng)人单位未按规定為(wèi)职工办理(lǐ)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。

  (2)程序:

  ①职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延期申请;

  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申请材料;

  ③审核通过后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职工发放《生育保险待遇延期申领批准书》;

  ④职工持《生育保险待遇延期申领批准书》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(lǐ)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。

  总之,生育保险报销期限过期后,职工可(kě)通过申请延期的方式继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為(wèi)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,职工应了解生育保险政策,及时提交报销材料,并关注待遇申领进度。同时,用(yòng)人单位也应依法為(wèi)职工办理(lǐ)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,共同维护职工的生育保险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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